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行业科技创新实力和水平,加速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以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完善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实施方案(试行)》等文件要求,充分发挥协会在科技成果评价中的积极作用,根据《中国机电一体化技术应用协会科技成果鉴定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现开展2025年度科技成果鉴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宗旨与原则
以提升行业科技创新实力和水平,加速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为宗旨,遵循独立性、公平性、公正性、公开性的原则开展鉴定工作。
二、鉴定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工业自动化、机器人、智能制造等领域的新产品、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新设备、新软件、新设计、新技术集成、应用基础研究等科技创新成果。
三、鉴定条件
(一)申请鉴定的科技成果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及行业有关规定。
(二)申请鉴定的科技成果技术成熟并具有创新性。
(三)申请鉴定的科技成果技术性能指标在国内外同领域中处于领先水平或先进水平,具有一定的适用性和良好的推广应用前景。
(四)申请鉴定提交的科技成果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交的有关数据、成果物等应有事实依据或法律依据。
(五)申请单位原则上为本会会员单位,非会员单位可先申请办理入会手续。
(六)提出鉴定申请的单位应为我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研究院所、高等院校或社会团体。
四、工作程序
凡符合鉴定范围的项目,完成单位或开发单位均可向协会提交科技成果鉴定书面申请。科技质量工作部对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和技术性审查,做出是否予以鉴定的回复意见。
五、材料要求
申请鉴定单位按要求填写《中国机电一体化技术应用协会科技成果鉴定申请书》(见附件),填写完成签字盖章后,一式两份邮寄至本会秘书处,电子版请发送至联系人邮箱。电子版应与纸质版内容保持一致。
六、时间要求
鉴定材料需在拟鉴定日期前30个工作日前提交给本会秘书处。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明雷(科技质量部主任)
联系方式:010-62029218 转806,13910132260(同微信)
邮箱:liuml@cameta.org.cn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院国投财富广场1号写字楼12A层12A18室
附件:
1.中国机电一体化技术应用协会科技成果鉴定申请书
2.会员申请表
中国机电一体化技术应用协会
2025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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