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理事、会员单位及分支机构: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1〕124号)(以下简称“124号通知”)要求,启动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评选工作。中国机电一体化技术应用协会(以下简称我会)作为机电一体化、工业自动化、机器人、智能制造行业及相关领域专利奖推荐单位,面向全体理事会员单位征集专利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推荐条件
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的可推荐参加中国专利奖评选:
(一)申报单位必须为我会会员单位且已缴纳当年会费;
(二)在2020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三)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不存在未缴年费或滞纳金等情况;
(四)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五)每个单位限申报1项,且不可通过其他推荐单位重复推荐同一项目;
(六)之前经由我会推荐过的专利奖项目不再推荐。
二、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一)材料要求
请申报单位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中国专利奖”专栏(
https://www.cnipa.gov.cn/col/col41/index.html)了解并下载124号通知及《中国专利奖申报书》(2021年修订版),并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二)报送要求
请申报单位务必于2021年10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文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连同储存该电子文件的U盘一并快递到协会秘书处(请采用EMS或顺丰快递方式报送)
凡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以快递寄出日为准)申报的材料均不予受理。
三、推荐流程
协会秘书处收到申报材料后,将根据《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及国家知识产权局评选通知要求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推荐上报。最终评出的拟推荐项目名单将在协会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无异议,协会秘书处将统一报送至国家知识产权局。
四、异议受理
在公示期内,任何人或单位若对拟推荐项目中的专利、专利权人、发明人有异议,请以电子邮件形式向我会秘书处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便核实查证。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姓名,注明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并提供身份证明;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在异议材料上注明住所及联系人电话、通讯地址,并加盖单位公章。凡匿名、冒名和在公示期外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未获推荐的材料协会秘书处不予退回,请申报单位如需留档,请自行备份。
五、联系人
联系人:陈敬宣,010-82285791,18701318504;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教场口一号院。
中国机电一体化技术应用协会
2021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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