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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机电一体化技术应用协会汽车智能装备分会行业公约
2022-12-01    来源:    发布者:
为保障中国机电一体化技术应用协会汽车智能装备分会的稳定发展,建立良好的汽车智能装备行业诚信自律机制,规范行业协会会员单位行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中国机电一体化技术应用协会汽车智能装备分会全体会员单位达成行业公约,具体条款如下:
 
一、坚持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遵守行业规范和职业道德,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共同维护汽车智能装备行业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二、自觉接受总会及相关行业部门的监督指导,严格遵守总会章程和分会工作条例,依法维护分会和自身的合法权益,积极参加分会活动,履行会员的权利和义务,认真完成分会的各项任务。
 
三、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用户至上”观念,树立良好的行业及企业形象,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和团体标准,切实保证优质服务和技术质量保障。
 
四、在分会组织下,会员单位应积极参与和推动行业质量、 产品、技术、服务等标准制定,规范行业发展,不断提高行业产品、 技术和服务水平。
 
五、加强会员单位之间团结与协作,增强信息沟通与人员、技术、 交流,努力达到互惠互利、互通有无、资源共享,使之真正形成强强联合、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
 
六、会员单位之间要相互尊重,相互监督,坚决反对非法经营和不正当竞争,坚决反对恶意压价、低价竞销以及通过回扣、行贿等手段获取市场份额。
 
七、诚实守信、文明经商,不断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严禁以虚假广告宣传自身品牌,捏造、散布虚假信息来损坏、抵毁他人名誉和利 益。
 
八、会员单位应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岗位培训,不断提高行业从业人员的技术水平,认真做到定岗定编、持证上岗,同时对所属人员要依法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并严格履行实施。
 
九、未经会员单位之间协商同意,不得接收、聘用其他会员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与离职未满一年人员。
 
十、会员单位之间发生各种争议时,应本着互谅互让、友好协商的态度解决,必要时可向本分会或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反映处理。
 
十一、对违反自律公约的行为,一经发现或举报核实,协会将予以内部通报、新闻媒体曝光或取消会员资格,情节严重者交有关部门查处。
 
十二、本分会及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对自律公约实施监管,各会员单位应加强自律,自觉接受监督。
 
十三、本公约自会员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分会在生效之日起三十天内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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